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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st365官网平台2026-2027学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办法

发布日期:2026-09-10    作者:     来源:     点击:


按照《河南省员工资助中心关于做好 2026 年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精神,《best365官网平台关于做好2026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现制定公司的评选办法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从思想上高度重视,严格按照《best365官网平台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best365官网平台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和《best365官网平台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公司资助工作的顺利落实。

二、成立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

组  长:王  孟

副组长:王  体

组  员:原斌华 刘晓玲 赵佳兴 冯淑惠 杜媛媛 张 欣 韩冬艺 蒋晨 于佩瑶 晏晓静 焦丽 杨柳 徐艳丽 王阳阳 陈培瑶 程静雯 杨清清

一、评审范围

  1. 国家奖学金

公司具有正式学籍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员工。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在前10%至前30%之间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详见“教财厅函〔2019〕105号”)。

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员工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或安工奖学金。

  1. 国家励志奖学金

公司具有正式学籍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品学兼优、通过本年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员工。学习成绩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应控制在评选范围的前25%以内。

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员工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安工奖学金。

  1. 国家助学金

公司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专科(不含退役士兵)在校生中通过本年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员工。

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员工,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在校生不再享受国家助学金。

二、评审条件

严格按照《best365官网平台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办法》《best365官网平台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best365官网平台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和《best365官网平台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的国家奖助学金申请条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评审。

三、评审程序

(一)成立评审小组。公司成立“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与公司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小组合并设立)”,负责公司评审工作,由公司党政负责人担任组长,分管员工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辅导员、班主任、教师代表和员工代表组成,报员工工作处备案。

(二)员工申请。符合评选范围的员工根据国家奖助学金申请条件向公司提交《国家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三)评议推荐。班级成立评议推荐小组,由辅导员担任组长,成员包括班主任和员工代表,根据员工个人申请,结合员工的学习成绩及表现,提出获奖助员工建议名单。

(四)公司评审。公司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根据各班级的推荐名单,初步确定公司拟推荐人选名单,公司党政联席会通过后,并在班级和公司进行两级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6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公示名单、评审报告报员工工作处。

(五)公司审定。员工工作处对公司上报的拟推荐人选进行复核,提出全校国家奖助学金获奖员工建议名单,报公司员工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审定后,进行校级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6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公司领导集体研究审定后,将评审结果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

四、时间安排

9 月 1 日—10 月 1 日,为宣传、申请、评审、公示和数据录入阶段。公司向员工宣传国家奖助学金评选政策,接受员工提交申请,开展公开透明的评选;完成员工学籍信息的核对工作,未经省级招生部门统一录取、未进行学籍注册的员工不能享受国家资助;将所有全日制在校生相关信息录入河南省高校员工资助业务系统(以下简称:省系统),再按程序进行困难员工信息维护和资助信息填报。

10 月 7 日—10 月 17 日,为材料审批阶段,公司、会应按照规定时间报送《国家奖学金审批表》《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国家助学金审批表》到员工工作处进行集中审核,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表格直接从资助系统中导出打印。同时在省系统中将获奖学金和助学金的员工录入到相应奖项,并完成省系统数据录入工作。

10 月 18 日—10 月 12 日,公司将国家奖助学金初审材料和评审总结报告按照规定格式打印上报河南省员工资助中心。

10 月 22 日-10 月 23 日,公司按《国家奖学金评审系统申报材料信息化规范》要求,将评审材料和评审总结报告录入国奖系统,并将省系统中审核通过的数据导入全国员工资助管理信息系统。

10月31日前,省资助中心组织专家组对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进行省级评审。

11 月,教育部对国家奖助学金进行评审、批复,确定国家奖助学金终审名单。各高校领取批复备案材料时间另行通知。期间,省教育厅将对今年获奖(助)员工资助信息与学籍信息进行比对核查,对核查出来的非在籍员工获奖(助)情况将予以通报纠正。

11 月 30 日前,公司将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员工,将国家助学金及时发放给受助员工;本专科国家奖学金待教育部审批通过后,即刻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员工;有关获奖证书具体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五、评审要求

(一)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

国家助学金不限年级,所有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员工均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仅限于大二及以上年级员工申请,其中:国家奖学金不要求家庭经济困难,而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基本条件之一是家庭经济困难,因此必须进行贫困生认定。

(二)国家助学金的评选条件

1、国家助学金主要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员工的生活费用开支,资助标准分为三等:一等4700元,二等3700元,三等2700元。

2、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公司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3、国家助学金评审实行三级公示制度,即班级公示、公司公示、公司公示,每一级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办法

1、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公司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员工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员工。

2、奖助标准:国家励志奖学金额度为每人每年6000元。

3、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公司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4、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国家励志奖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员工为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员工。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员工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安工奖学金。每年根据上级时间安排,员工根据本办法规定的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向所在公司提出申请,并递交《best365官网平台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实行三级公示制度,即在申请员工所在班级公示、所在公司公示、报公司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后,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办法

国家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专科员工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奖励特别优秀员工的奖学金。

1、奖励标准和人数: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0元。

2、基本申请条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本院在校生,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公司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获得省级以上荣誉。

(5)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3、需获得安工奖学金或省级及以上荣誉。

4、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员工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安工奖学金。每年根据上级时间安排,员工根据本办法规定的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及其他相关规定,向所在公司提出申请,并在通过评审后递交《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国家奖学金评审实行三级公示制度,即班级公示、公司公示、公司公示,每一级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注意事项

(一)加强困难生认定工作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教财〔2019〕84号)要求,和《best365官网平台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办法》,各公司要主动收集,精准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员工信息,尤其是原建档立卡员工(是指脱贫享受政策户和风险未消除监测对象家庭员工,下同)、低保家庭员工、特困救助供养员工、残疾员工等特殊困难群体,多渠道了解其家庭经济状况和受助情况,制定针对性帮扶方案,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员工及时获得资助。各班级要进一步前移工作阵地,通过政策宣传和家庭经济状况摸底,引导员工自愿提出认定申请,如实填报相关材料。要告知员工或监护人对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负责,对家庭经济情况作出书面承诺,不再要求地方政府或有关部门提供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要进一步完善量化认定指标体系,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的精准度,确保应助尽助。

(二)做好特殊群体员工资助工作

对受新冠疫情影响严重的家庭经济困难员工,给予最高等次资助。国家助学金的评选要重点突出对家庭经济困难员工的生活救助作用,不得将学习成绩作为主要的评选因素。对以农林水地矿油核等学科专业为主、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较多的专业或班级,各班级要在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上予以倾斜,通过各类资助措施的优势互补,提高政策实施的综合效果。

(三)加大脱贫享受政策户和风险未消除的检测对象家庭员工资助力度

按照《河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明确乡村振兴期间如何延续建档立卡员工资助政策的函〉的复函》要求,做好过渡期内原建档立卡员工资助政策的延续,确保原建档立卡员工继续享受资助政策。对在公司就读的原建档立卡家庭普通本专科员工按照一等助学金给予资助。鼓励原建档立卡员工发奋学习,争取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四)严格审核国家奖助学金获奖(助)员工学籍

按照政策规定,国家奖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高校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各公司在评选、尤其是报送国家奖助学金获奖(助)人员名单前务必先行做好学籍比对工作,对于因各种原因不能在国家奖助学金数据上报前完成学籍注册的员工,不具备获奖(助)资格。

(五)严格落实公示时间相关要求

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基本原则,拟获奖(助)员工名单须在公司和班级两个层次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过程中,要按规定保护员工的隐私。

(六)严格信息核对和资金发放

国家奖助学金获奖(助)名单经国家批复或备案后,各班级须严格按照名单发放资助资金,不得擅自扩大或缩小发放范围。员工在受助期间,如出现休学、离校等情况,可取消该生国家助学金获助资格并转助其他合格员工,取消和新增的员工情况需分别填入调减表和调增表,报员工工作处备案。调增表中新增加的员工必须为在籍员工。

(七)认真做好国家奖学金评审系统应用工作

为进一步加老员工资助管理信息化建设力度,全国员工资助管理中心拟于今年正式启动国家奖学金评审系统(以下简称国奖系统)开展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网上评审工作。各辅导员要高度重视,确保按时、有序开展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线上评审工作。

(八)强化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运用

为充分发挥国家奖学金的育人导向作用,各班级要组织参评员工,在填报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时,一并提供个人事迹材料。获奖员工先进事迹材料可通过不同方式予以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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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0日